发布来源:多地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部门
2026 年以来,全国多个省份高级人民法院修订对外委托鉴定机构平台管理办法,更新机动车鉴定评估类别机构入库申报标准,进一步收紧司法评估机构准入条件,从人员配置、执业资质、办公场地、内部质量管控、社保材料等多个维度设置硬性审核门槛。

新规明确申报入库的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,应当配备足额机动车鉴定估价师,其中高级鉴定估价师数量达到相应比例,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提供真实社保缴纳记录,杜绝挂靠人员申报入库;机构需要具备固定经营办公场所,建立完整鉴定质量管控、报告复核、档案保管制度。申报材料需要经过行业协会初核、中级法院核验、省高院复核多道流程,通过之后方可进入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备选库,纳入法院 “一张网” 委托鉴定系统开展业务。
行业提醒,只有进入法院备选库的机构,才能够接受法院对外委托,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才具备司法委托证据效力。大量中小机构因人员不足、制度不完善无法通过入库审核。同时入库机构并非终身有效,法院会开展动态考核,出现报告质量问题、投诉较多的机构会被清退出库,倒逼整个行业规范化升级。







